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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院志愿者服务开展及认证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青年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的管理,切实完善我院志愿者时间注册办法,全面推进我院青年志愿者事业的发展,营造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的良好氛围,使全院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开展更加系统化、规范化,根据我院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具体开展情况,经由学院团委常委会研究商议,特制定本办法。

青年志愿者活动是指由青年志愿者通过自主组织或自愿参与的方式,本着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各类公益性事业提供无偿志愿服务。

动物医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是在院团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各项青年志愿者活动,为广大师生及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学生组织。

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所有在院已注册志愿者。

第二条 青年志愿者实行注册管理
     1.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各班团组织、院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

2.志愿者一律在学校志愿云系统进行登记注册。
    第三条 注册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1.2003网站太阳集团在校学生(除大四以外);

2.具有奉献精神及其他参加志愿服务行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3.
遵纪守法,服从各级团组织、院青年志愿者组织的领导。

第四条 注册志愿者的权利
1.参加团组织、志愿者服务中心组织的培训。
2.
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3.
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提供的服务。
4.
就志愿服务工作向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
5.
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的权利。
6.
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五条 注册志愿者的义务
1.履行志愿服务承诺、遵守动物医学院青年志愿者管理办法。
2.
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3.
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做一名思想端正,品行良好的志愿者。
4.
自觉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5.提倡青年志愿者在校期间每学年完成20小时以上的志愿服务。  

第六条 注册机构
1.校团委益润陇原公益平台。

2.动物医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

第七条 注册程序
1.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
2.
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
3.
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进行建档登记。

4.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每学年统一在益润陇原志愿云系统注册一次。

第八条 注册号
注册号规则:青年志愿者的注册号同志愿者的学号。

第九条 管理和培训

    在每学年开始,由学院团委和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组织,对大一新生进行志愿者培训,鼓励大家踊跃的参与到青年志愿者队伍中来。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和各班级团支部负责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各项工作原则上由学院团委负责,具体活动由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组织,也可由班级、团支部组织。

第二章 青年志愿者活动内容及规则

第一条 青年志愿者活动秉承志愿者服务精神和原则,将志愿者服务类型分为以下七个大类:

1.品牌服务(兰州流浪动物救助站及刘家堡社区服务)

2.志愿支教;

3.公益宣传;

4.校园秩序;

5.关怀弱势群体;

6.校园环保。

第二条 不属于上述七类志愿活动范畴的其他特殊志愿者活动,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情况下,方可被认证为志愿者活动:

1.活动开展需弘扬志愿精神,遵循公益性和自愿性的基本原则;

2.活动性质符合青年志愿者活动定义及相关要求;

3.活动后须得到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

4.活动前须先向院青年志愿者中心申报登记(具体程序见本细则中活动申报认证流程相关规定),批准后方可以志愿者活动名义招募。同时活动内容及申报服务时间需严格按照《青年志愿者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 在各类学生组织所开展的活动中,组织内部人员在其本职范围内的活动不属于志愿者服务范畴。

第四条 每月2427号为志愿者时间认证阶段,逾期将不予认证;28号对所有已认证时间进行公示。

第三章 青年志愿者活动申请及时间认证

第一条 为系统管理我院青年志愿者活动,进一步做好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信息反馈工作,规范志愿者服务时间认证体系,杜绝少数弄虚作假行为,特针对志愿者活动申报及时间认证流程制定以下细则。各级各类青年志愿者活动需依照本规定要求进行活动申请及时间认证。

第二条 班级团支部志愿活动申报及时间认证流程:

(一)各班级团支部在开展班级志愿者服务活动前,其活动负责人应先填写《动物医学院青年志愿者时间认证申报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申报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活动开展前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表格上交至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经由院团委及班主任批准活动申请后,该活动方可进行。未经批准的活动不能进行志愿者服务时间认证。

(二)完成志愿服务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在已批准的《申报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同时请被服务方在《申报表》中填写意见并盖章予以确认,填写完整后,活动负责人应及时将该表上交至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

(三)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需根据《申报表》中相关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核实无误后签字并上交院团委,院团委在团委审批意见一栏里盖章以完成认证。

(四)各班团支书以审核通过的《申报表》作为班级志愿者服务时间认证的凭证。

(五)对于不能提前三个工作日进行审批的紧急活动,活动负责者必须在活动之前通过适当方式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审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负责人在活动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补填《申报表》并直接交至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进行活动审批并完成时间认证。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对该活动的审批具有否决权。

(六)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需及时发布微博进行宣传并在两天内向学院团委宣传部提交活动相关情况的总结报告和宣传材料(照片及新闻稿)。材料提交情况纳入班级考核。

(七)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有权对所有活动的审批和时间认证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八)各班级团支部若出现未按照规定开展活动,参与未经审批的活动而添加志愿者服务时间或虚报、谎报志愿者服务时间等违反规定的情况,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有权取消其当次志愿者时间认证。其负责人在半年内不得组织负责任何与青年志愿者相关的活动,同时一年内不得参与优秀志愿者的评比。

第三条 院内其他组织及个人举办志愿者活动申报及时间认证流程:

(一)本条细则适用范围包括我院宠物技能协会及其他校级组织的各类青年志愿者活动。

(二)院内其他组织负责人及个人在活动开展前应先按《申报表》(见附件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招募志愿者前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表格上交至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进行活动审批。

(三)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进行活动审查,明确活动是否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应活动建议。若审批未通过,则该组织不得以志愿者活动名义招募志愿者。

(四)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应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表》,同时请被服务方在《申报表》中填写被服务意见并盖章予以确认。而后将《申报表》及活动内容总结记录交至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注:在非志愿者组织性质的各级社团及组织开展的志愿活动中,组织内部成员进行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活动时,不能进行志愿者时间认证;属于招募范畴的我院志愿者,可以根据活动情况给予相应的志愿者服务小时数认证。)

(五)由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对活动志愿者时间给予最终认定。对于认证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院青年志愿者中心有权取消其志愿者服务小时数的认证并记录其组织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并将该档案反馈给该组织的上级管理部门,作为评优奖项的评定依据之一。同时,该组织将被取消三个月的志愿者活动的申请权利。该组织负责人在半年内不得组织负责任何与青年志愿者相关的活动,同时一年内不得参与优秀志愿者评比。

第四条 假期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

 鼓励我院青年志愿者利用五一、国庆黄金周及寒暑假,等时间到养老院等福利性机构去参加志愿者活动,志愿者需在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且得到批准后方可服务,服务活动结束后,我院团委将在核实情况之后予以时间注册。(详见附件三)

具体安排如下: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前须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批准之后方可领取志愿活动注册表并到服务地点参加服务。

第五条 为防止篡改认证时间行为,《申报表》的“服务时间”一栏一律严格使用大写的汉字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登记,否则不予认证。

第六条 每位志愿者每天的志愿服务总时间不得超过九小时,超出九小时的一律按九小时计算。

第七条 各班青年志愿者对于志愿者活动的申报及时间认证程序和审查工作应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实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如遇本细则规定外特殊情况,由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研讨商议,民主决定实施办法。

 

第四章 奖励条例及处罚办法

第一条 根据每次参与活动的时间以及服务质量等综合考虑,评定院优秀青年志愿者。

第二条 对于志愿者时间不达标但享有奖助学金的同学,视其情况可停发其奖助学金。

第三条 对于志愿者服务时间不达标者,取消其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以及评奖资格。

第四条 对于志愿者服务时间较高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评奖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所有在校学生及老师均有权对院各级各类志愿者活动进行监督。对于违反本细则的一切活动及行为,任何人均有权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进行检举揭发。一经查处,严肃处理。

第二条 动物医学院团委对本办法保留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

 

附件一:

动物医学院团支部志愿者时间认证申报表

活动名称

 

活动地点及预计参与人数

 

服务类型

[ ] 关怀弱势群体[ ] 扶贫助困 [ ] 公益宣传 [ ] 校园秩序 [ ] 校园环保

[ ] 社区街道服务[ ] 专业服务 [ ] 其他

服务对象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具体活动内容

 

班主任审批意  

 

 

签字:

实际参与人数及具体名单

(可附表)

                                         

日期:

被服务单位意  

 

 

 

单位盖章(签字)          日期

服务时间/小时(数字采用大写,见备注)

 

分管部门

  

 

 

 

 

院团委审批意   

 

 

盖章                                        日期

 

附件二:

动物医学院个人志愿者时间认证申报表

活动名称

 

服务

类型

 

活动地点

 

申请人

 

联系方式

 

活动时间

 

具体内容

 

 

相关证明

(可附页)

 

 

班主任意见

                                           

                                                日期:

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意见

 

 

院团委审批意见

 

 

 

盖章                                 日期

 

 

 

 

 

 

 

 

 

 

 

 

 

 

 

 

 

 

 

 

 

 

 

 

 

 

 

 

 

 

 

 

 

 

 

附件三:

动物医学院青年志愿者假期志愿服务注册表

     

 

 

 

 

 

 

 

 

服务地点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服务单位意见  盖章

            

 

 

 

 

 

 

 

 

 

 

 

 

 

动物医学院团委意见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