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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标准

根据2014年6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了规范大学生入党条件,保证大学生入党的严格性、公平性,20149月动物医学院特制订以下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标准,并由各班团支部按以下标准负责推优,学生党支部负责核查:

1、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中确定,递交半年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者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综测成绩,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班级的前50%。

3、学年不得挂科,否则不予考虑。

4、学年内有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不予考虑。

5、学院,班级活动参加不积极者不予考虑。

6、达到前1234项标准后,按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学时数高低排名确定人员名单,同时点操作为参考标准。

7、人员确立并公示三天,公示期内有检举不合格并查实的可以剔除,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更改。公示工作由各班团支书负责。

以上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标准解释权归动物医学院本科生党支部所有,如有改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