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住及退宿
1. 凡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学院可安排住宿。
2. 入住学生必须按指定楼、室入住,不得擅自变更宿舍。
3. 学院有权对学生现住宿舍因未报到、毕业、休学、退学、转专业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实行动态调整。
4. 毕业生需按学院规定的离校时间办理离校退宿手续。规定时间内不来办理者,将视为自动退宿,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5. 毕业生将自己的物品全部搬出后,由楼管到本宿舍验收公共物品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卫生整洁,楼管负责收回宿舍钥匙,退还卫生保证金,并在离校手续单上签字。宿舍的公共物品、设备如有丢失、损坏,视情况按公共物品的成本价收取赔偿费。如果责任不清,需由该宿舍同学均摊。
二、日常管理
1. 为保证楼道畅通,不准学生在楼道内,阳台上堆放杂物。早8:00至晚8:00之间宿舍楼道内不得晾晒鞋子、衣物。违者一经发现,按《甘肃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处理。
2. 室内不准乱堆垃圾,宿舍内的垃圾要倒到楼下垃圾桶里。发现乱堆垃圾现象三次后,进行通报批评处理
3. 保持室内及门前卫生清洁,每周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进行检查,评出最优和最差宿舍,对其表扬和通报批评。
4. 床铺、桌椅、柜体不得更换移动。若发现更换移动,在三天内恢复原样,不恢复者学院将进行通报批评。
5. 发现在柜体上乱涂乱画者,在三天内清洁干净,不清洁者学院将进行通报批评。
6. 不准损坏室内外公共用品(桌椅、窗帘、消防设施,卫生间便池等)。若有损坏,由责任人进行赔偿,责任不清,需由该宿舍全体同学或该楼层同学均摊。
7. 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赌博、留宿他人,一经发现按照《学生手册》规定进行处分处理。
8. 施行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公寓值班制度(见附件1),深入学生宿舍巡查并在楼管处领取和填写“动物医学院教师巡查学生公寓记录表(见附件2)”。
三、综合测评
1、对于在公寓管理中表现积极,宿舍卫生良好,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行为,具有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多次被评为“优秀”的学生宿舍将授予“甘肃农业大学文明宿舍”称号,宿舍成员将优先考虑各类评优推荐资格。
2、在学校抽查中,被评为“优秀”的学生宿舍,其成员在年度综合测评中加1分;在学院抽查中,被评为“优秀”的学生宿舍,其成员每次加0.5分。
3、在学校抽查中,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学生宿舍,其成员在年度综合测评中扣1分;在学院抽查中,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学生宿舍,其成员在年度综合测评中扣0.5分;三次“最差宿舍”,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综合素质测评中相应减分,舍长及宿舍成员中党员、学生干部每次追减0.5分。
4、对于三次及以上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宿舍,学校将进行全校通报,宿舍成员取消各类评优推荐资格。
5、未经请假夜不归宿者,一次学院给予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每次扣1分;党员、团学干部扣分追减0.5分。
6、对学生干部和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并谩骂者经查实后给予通报批评。
动物医学院
附件1: 动物医学院学生公寓巡查安排表
周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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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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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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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主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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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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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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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峰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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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学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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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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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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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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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孝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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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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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学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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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希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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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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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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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永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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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 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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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学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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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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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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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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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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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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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学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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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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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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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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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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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峰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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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学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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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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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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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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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孝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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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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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学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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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希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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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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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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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永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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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 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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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学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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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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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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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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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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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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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学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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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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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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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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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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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峰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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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学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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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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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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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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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孝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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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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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学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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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希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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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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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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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永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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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 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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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学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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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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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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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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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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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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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学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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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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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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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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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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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峰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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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学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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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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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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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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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孝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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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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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学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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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希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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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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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动物医学院教师巡查学生公寓记录表
巡查教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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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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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宿舍及
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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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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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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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填写完成后由楼管保存,每月下旬由学院专人收取并做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