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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为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公开,激励研究生专心学业、潜心学术、积极进取、全面成才,根据《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甘农大发〔2013〕100号)、《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及实施办法(试行)》(甘农大发〔2014〕12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基本学制(硕士研究生按3年计、博士研究生按4年计、硕博连读研究生按6年计)内的全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全脱产学习的二、三年级研究生。

第二条 奖励等级、金额及比例按照《实施办法》以及当年学校核定的分配名额执行。

第三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采用计分制进行,计分公式为:

博士:总分=M2×25%+M3×65%+M4×10%

硕士:总分=M1×10%+M2×25%+M3×55%+M4×10%

M1:英语六级成绩/355(国家奖学金及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者六级成绩必须≥355分)×60。

M2:学位课平均成绩(每门学位课成绩必须≥70分)。

M3:科研业绩项。科研业绩项指研究生阶段取得的科研业绩计分值,包括研究论文、授权专利、制定标准、出版专著和科研成果。

①业绩必须与申请者所在学科紧密相关。

②论文、专利和标准,研究生必须是第一作者,甘肃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和论文第一通讯作者单位;专著和科研成果必须以甘肃农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③评审业绩材料中SCI、ISTP和EI来源期刊论文必须已收录至相应检索数据库且能在线检索到全文(附检索报告);其它论文以原刊(正刊)为准。

④论文中标注为共同一作的作者,在使用该篇文章时,其业绩分值均按共同一作的人数平均分配,即单篇论文业绩分值/共同一作人数。

⑤综述类文章只有发表在CSCD核心库的可用于计算业绩分值,计算标准为5分/篇。

⑥出版专著计分以专著中所列作者姓名为依据。

⑦同一论文被不同期刊目录收录、授权专利获得其它科研奖励以及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分别以最高分值计分一次。

⑧科研计分依据《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评定科研计分指标体系》(见附件)。

M4:荣誉项。荣誉项是指研究生期间获得的个人荣誉。

①国家级奖励每项加20分,省部级奖励每项加12分,地厅级奖励每项加8分,校级奖励每项加5分。

②所有奖励以个人获奖证书为准。

③同一事迹受不同级别表彰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第四条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励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第五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可重复获得,但再次申请时,只计算上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之后取得的科研业绩及荣誉,且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英语和学位课成绩不再计分(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者英语和学位课成绩可再次计分)。

第六条 当个人积分相同,且处临界状态时,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拟推荐人选。

第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条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2003网站太阳集团

2015年9月24日

 

附件:

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评定科研计分指标体系

分类

具体描述

分值

备注

研究论文

SCI核心库论文

(IF×80)/篇

IF为上一年收录的影响因子

SCI扩展库论文

(IF×40)/篇

EI、ISTP、《甘肃农业大学适用于博士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发表学术论文的国内刊物认定原则和目录》论文

20/篇

其它CSCD或CSSCI核心库论文

15/篇

CSCD或CSSCI扩展库论文

10/篇

授权专利

发明专利

20/项

第一、第二、第三完成人分别按分值的100%、60%、30%计,之后排名不计分。

实用新型专利

15/项

制定标准

国家标准

40/项

第一、第二、第三完成人分别按分值的100%、60%、30%计,之后排名不计分。

行业标准

25/项

地方标准

10/项

出版专著

国家级出版社专著

主编40/部

副主编25/部

参编15/部

其它出版社专著

主编20/部

副主编12/部

参编8/部

科研成果

类别

排名及对应分值/项

1

2

3

4

5

6

7

8

9

10

国家级一等奖

1000

750

500

300

200

90

45

25

15

10

国家级二等奖

600

500

300

200

120

60

30

15

10

-

省部级一等奖

300

200

120

60

45

30

15

8

-

-

省部级二等奖

200

150

80

40

30

20

8

-

-

-

省部级三等奖

100

60

30

15

12

8

-

-

-

-

地厅级一等奖

80

50

20

10

7

-

-

-

-

-

地厅级二等奖

50

25

12

7

-

-

-

-

-

-

地厅级三等奖

30

15

10

6

-

-

-

-

-

-

科技鉴定

20

10

7

5

-

-

-

-

-

-